必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
时间:2015-05-07 00:00:00 来源:必赢 作者:必赢
一、指导思想
1、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目标,促进全体学生健康成长。
2、根据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提高心理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善待人生,悦纳自我与他人,培养学生正确应对危机的方法。让学生做到自爱自信,自立自强。
4、协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理解和宽容,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尤其在遇到困难时,同学之间有同情心、有耐心,能彼此支持,克服困难。
5、危机干预工作要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
二、工作目标
1、心理危机干预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或群体采取明确有效措施,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2、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大学生对危机的了解和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3、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难关,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4、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减少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的发生。
5、通过构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应对,避免或减少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6、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大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每一位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工作老师和心理辅导老师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全院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和咨询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当重大危机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在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调应对。学工办负责心理危机干预的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信息的收集、上报及心理危机干预的具体实施;联系医院对意外事件当事人进行紧急救治;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负责危机情况调查和心理救助。
72886必赢欢迎光临心理健康危机干预领导小组。
组 长:沈智祥
副组长:李理
成 员: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办,负责心理健康工作的协调工作。
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大学生心理教育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研究、规划和制定心理危机事件处置方案,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进行评估,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
小组成员职责: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四、预防教育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必修或选修课程,通过课堂教学、讲座、团体咨询和个体咨询等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解析心理现象,传授心理调适方法, 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面向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危机出现的情况,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同学进行帮助和干预等。
五、预警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曾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从而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努力但仍然无法通过考试的学生;
3、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 、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 、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4、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失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等;
5、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6、性格内向、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且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学生;
7、有严重心理疾病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8、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9、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者。
六、预警机制
为确保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快捷有序地开展,我院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
学院预警系统
1、由学院心理辅导老师负责,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密切关注学生异常心理、行为,各辅导员、班主任要有针对性的与学生谈话,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对重要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报告,并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对学生进行及时干预。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每年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配合各系辅导员或班主任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预防和转化工作。
2、学院着重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将全校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3、学院心理辅导老师树立心理危机干预及防范意识,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立即干预的学生,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七、干预措施
A、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措施
1、相关处系须配合家长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或专家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2、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学生心理康复,相关系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做好离校前的监控工作。
3、住院治疗有利于学生心理康复,相关系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B、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学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视其严重程度相关系部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该生家长到校。配合家长联系有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2、住院治疗有利于学生心理康复,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3、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学生心理康复,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C、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2、校保卫处应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宣传部要正确应对新闻媒体,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D、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校保卫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同时通知该生家长到校,配合家长联系相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精神状态进行心理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E、对危机过后知情人员的干预
危机事件过去之后,相关处系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主动对知情人员进行干预工作。使用支持性干预及团体辅导策略,通过班级辅导等方法,协助经历危机的大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同学、家长、班主任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总结和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并进行跟踪调查,尽量减少由于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F、愈后鉴定及跟踪干预制度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医院等相关部门或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评估确已康复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相关系及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人员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G、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的注意事项
1、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坚持保密原则,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避免人为地制造特殊的环境给被干预学生造成过重的心理负担,激发或加重其心理问题。
2、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及其他人员的安全。
3、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载,妥善保存。
1、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目标,促进全体学生健康成长。
2、根据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提高心理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善待人生,悦纳自我与他人,培养学生正确应对危机的方法。让学生做到自爱自信,自立自强。
4、协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理解和宽容,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尤其在遇到困难时,同学之间有同情心、有耐心,能彼此支持,克服困难。
5、危机干预工作要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
二、工作目标
1、心理危机干预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或群体采取明确有效措施,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2、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大学生对危机的了解和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3、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难关,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4、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减少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的发生。
5、通过构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应对,避免或减少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6、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大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每一位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工作老师和心理辅导老师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全院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和咨询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当重大危机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在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协调应对。学工办负责心理危机干预的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信息的收集、上报及心理危机干预的具体实施;联系医院对意外事件当事人进行紧急救治;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负责危机情况调查和心理救助。
72886必赢欢迎光临心理健康危机干预领导小组。
组 长:沈智祥
副组长:李理
成 员: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办,负责心理健康工作的协调工作。
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大学生心理教育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研究、规划和制定心理危机事件处置方案,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进行评估,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
小组成员职责: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四、预防教育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必修或选修课程,通过课堂教学、讲座、团体咨询和个体咨询等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解析心理现象,传授心理调适方法, 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面向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危机出现的情况,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同学进行帮助和干预等。
五、预警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曾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从而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努力但仍然无法通过考试的学生;
3、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 、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 、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4、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失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等;
5、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6、性格内向、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且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学生;
7、有严重心理疾病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8、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9、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者。
六、预警机制
为确保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快捷有序地开展,我院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
学院预警系统
1、由学院心理辅导老师负责,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密切关注学生异常心理、行为,各辅导员、班主任要有针对性的与学生谈话,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对重要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报告,并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对学生进行及时干预。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每年对全校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配合各系辅导员或班主任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预防和转化工作。
2、学院着重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将全校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3、学院心理辅导老师树立心理危机干预及防范意识,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立即干预的学生,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七、干预措施
A、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学生的干预措施
1、相关处系须配合家长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或专家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2、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学生心理康复,相关系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做好离校前的监控工作。
3、住院治疗有利于学生心理康复,相关系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B、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学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视其严重程度相关系部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该生家长到校。配合家长联系有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2、住院治疗有利于学生心理康复,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3、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学生心理康复,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C、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2、校保卫处应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宣传部要正确应对新闻媒体,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D、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校保卫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同时通知该生家长到校,配合家长联系相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精神状态进行心理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E、对危机过后知情人员的干预
危机事件过去之后,相关处系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主动对知情人员进行干预工作。使用支持性干预及团体辅导策略,通过班级辅导等方法,协助经历危机的大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同学、家长、班主任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总结和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并进行跟踪调查,尽量减少由于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F、愈后鉴定及跟踪干预制度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医院等相关部门或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评估确已康复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相关系及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人员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G、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的注意事项
1、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坚持保密原则,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避免人为地制造特殊的环境给被干预学生造成过重的心理负担,激发或加重其心理问题。
2、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及其他人员的安全。
3、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载,妥善保存。